通知公告

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2026〕31号),为做好我院2027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推荐研究生工作,特确定此项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2027年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组):

组 长:姜 艳、闫天翼

副组长:李 勤、赵元栋、钱 昆

成 员:孙锦茹、史腾腾

二、推荐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荐部门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全力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必须本着科学、规范、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控制条件,实事求是,择优推荐,保证质量。

三、基本推荐条件

所有推免生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202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系学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校纪处分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4、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已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应得学分。

原则上,按规定计入推免成绩排名的课程和学生交流学习的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超过一门,对于有一门不及格课程记录的,要求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已考核通过;对于成绩特别优秀的,若有两门不及格课程记录且已全部考核通过,成绩排名(含有效支持加分)须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40%以内。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6、截止到推免工作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7、原则上未参加过往届推免。

四、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

按照学校对此项工作的部署,今年我院推荐的学生通过按专业学习成绩和表现综合排序获得推荐资格。

1、专业综合排序

根据专业在籍学生数及“国优计划”等专项计划的遴选结果确定专业推免名额。符合成绩排名要求且未通过国家专项计划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首先按照该方式进行推免。推免名额须用于该专业学生,如无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须将剩余名额退回学校。

在选拔推荐时,学习成绩作为主要推荐条件。被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应在本专业成绩排名前50%以内(分母为专业在籍学生数)。

综合排名计算公式:

综合排名=学习成绩排名名次×0.85+其他表现排名名次×0.15

上式中“其他表现排名”的评定细则或评定方法由求是书院根据学生历年表现确定,由求是书院提供相关数据用于综合排名计算。

2、国家专项计划支持加分
       国家专项计划的支持加分为3分。

有意愿申请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国优计划”)的学生,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满足本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条件。“国优计划”报名遴选工作由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相关学院开展。

学生通过遴选后,若综合排名高于该生的所有学生均已确定推免去向(放弃推免、无资格推免视同已确定推免去向),则学生支持加分有效,否则加分无效。获得支持加分后,我院将支持加分与学生学习成绩加和后,重新计算该生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并公示在最终推荐名单中。

3、创新人才培养项目支持加分

研究生支教团、科技特长、卓越领航计划的支持加分上限为3分。

(1)有意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可申请支持加分。申请支持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满足本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条件。支持加分细则由校团委制定,并提前公示,严格执行。

(2)有意愿参加卓越领航计划或有竞赛获奖、学术专长、文艺特长等特殊专长的学生,可申请对应类别的支持加分。申请支持加分的学生成绩排名原则上应满足本专业推免生成绩排名条件。支持加分细则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共同制定,并提前公示,严格执行。教务部将根据各学院有效加分申请情况,向学院追加相应数量名额。

学生获得支持加分后,我院将支持加分与学生学习成绩加和后重新计算该生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原则上按照“有效加分后分类逐一排队”的方式使用分配名额。在多个项目申请支持加分的,仅能使用一项的支持加分用于获得推免资格。通过支持加分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应按照相应要求完成后续工作。

4、医工融合实验班

我院按照培养环节,分别对在籍生物医学工程(医工融合实验班)的学生进行考核,达到合格标准的学生可获得推免资格。

我院所有参加推免的学生至多可在“国优计划”、研究生支教团、科技特长、卓越领航计划中选择两项申请参加遴选。

五、推荐免试工作程序安排

1、9月7日前,学院制定推免工作细则,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启动“国优计划”专项报名工作。

2、9月9日前,学生提交支持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3、9月11日前,学院根据拟支持加分名单,提交奖励名额加分汇总,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重新计算的成绩排名和综合排名。

4、9月14日前,将推免生候选人员名单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免名额、推免实施细则、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含候选人学号、姓名、专业、综合成绩、综合排名、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等)以及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自然日。

5、学生成绩单上传。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统一上传推免生成绩单,具体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为确保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推荐名额作废,所有获得推免名额的学生须签署《北京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并严格按照承诺书的内容执行。

2、推免名额不设置留校限额。除规定的专项计划外,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招生单位和学科专业的权利。除规定专项计划外的所有推免名额均可用于向本校和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3、学院推免发展专项工作组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部门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所在学院报备声明,所在学院汇总后报推免工作办公室备案。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推免工作中如遇其他相关事宜,由委员会审议决定。

七、咨询与申诉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锦茹 联系电话:18801201387  联系邮箱:7220220069@bit.edu.cn

联系地址:良乡校区生态楼B109办公室

北京理工大学医学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6日